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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欧朗在4S店范护维修时车内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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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5 17:37

7月12日提车时间,上午过去4S店提车,至店里还在贴膜,无倒车雷达,所以还未安装,检查车辆前杆有多处掉漆问题给予重新喷漆及其他小问题处理,导致提车延后一周。7月19日10点左右提车,下午4点左右又返回4S店,问题如下:左右大灯有水汽,右后车门不平路面异响,时速80千米/小时左右方向盘抖动,车辆向右跑偏,空调制冷开启后中控与脚底吹风为热风。7月20日,检测结果左右大灯有水汽做保修更换等待货品到达,空调由于发动机排气管温度过高引起,所以空调温度偏高。7月21日,再次提车,对空调问题给出的答复不认可。8月1日,更换大灯,再次检测空调问题,给出答案由于管道长度不同导致温度差异,对本次检测结果表示不认可,未提车。8月2日,向一汽欧朗厂家投诉空调问题。8月3-9日期间,由于厂家迟迟未答复也未收悉4S店回复,期间致电厂家2次督促情况。8月10日,投诉汽车空调问题,进行维权申请。8月13日中午12点被告之汽车泡水,下午与906记者去4S店查看车辆泡水情况与车辆空调问题。4S店针对泡水问题等保险定损后,再过去解决问题。8月15日,向4S店打电话明天要过去解决事情。8月16日,首次双方会议。4S店承担本次汽车所发生的所有后果,车主无责。4S店口述由店里报保险,赔偿2000元作为本车维修费用,了结此事,空调给出正常结论,车主对于处理方案不满意;本车从未取车前毛病频发、及空调问题至今未解决,这次新车又变泡水车,需要4S店出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与书面解释。方案一:由于4S店原因,造成车主及全新车利益受损,对泡水车进行换车。方案二:征得车主同意后,修理好汽车,同时对车主及全新车进行经济赔偿。8月25日,车主与4S店于工商所协商,4S店维修本车,延保一年,给予工时抵用券,车主对于处理方案不满意。诉求:1、维修好本车(含空调不制冷、出热风问题)2、对于新车变泡水车做出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