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精华帖)帖子: 帖 |  回等级:爱车:

东风标致301大灯有异物 继电器损坏

点击0|回复0

发表于 2018-10-16 13:40

我从赤峰晟源旗下的二网宁城旺海汽贸18.4.13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1车辆!中控大屏生产日期是12年的!车辆出厂日期是17年11月!右前大灯出厂日期是18年1月29日!现在虽然经过315协商!经销商同意给换中控大屏行车记录仪以及右前大灯和一次免费保养!中控大屏和行车记录仪的钱是消费者垫付的!目前还没有给!18.9.18在消协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的郭兰芳没有当事人的全权委托书!我作为消费者对调解协议的合法真实性存在异议!处理结果不能让消费者信服!我要求对此事进行复议复查!正副驾驶头顶灯里面有苍蝇!也没有给解决!根据新消法之有关规定(22条23条),我要求赤峰出具车辆销售记录pdi检测单以及车辆配件销售记录!并且出具购车合同!捆绑销售保险,点火继电器等多个继电器有问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不是原厂大灯的车辆!并且承担举证质证责任!要求宁城旺海汽贸退一赔三并且赔偿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