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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状告陆风更深层次的原因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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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6-15 11:23

连日来,全国各地大雨,刷屏了朋友圈;不过,倾盆大雨也没有浇灭路虎状告陆风及双方一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专利权一事烧遍网络。

陆风X7与路虎极光有着极高的相似度,2015年12月及2016年3月路虎两次在北京发起针对陆风X7的诉讼,不过最终引爆此事,将其推向高潮的是: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宣告,判定陆风X7(陆风E32车型)和路虎揽胜极光的专利均无效。

消息一出顿时疯传网络,究其原因有三:首先,围观猎奇心理作怪,看热门车企与热门车型争斗;其次,逆反心理爆发,看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判定后根本没明白什么原因就不分青红皂白认定其偏袒国内企业、助长"山寨";第三,这一事件在中国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具代表性,值得关注与探讨,是重要案例。

对于怀着第二种心态者,AutoMirror车镜必须心怀悲哀的对他们说:省省你那不值钱的吐沫星子吧,为路虎叫冤,斥责相关部门为"山寨"开绿灯的想法是"国外的月亮比国内圆"的偏见在作祟。

更有意思的是,既然双方专利都无效,陆风X7“抄袭”路虎极光的说法自然不能成立。

豪门与寒门恩怨

6月3日,有外媒报道称,有据知情人士表示,捷豹路虎正起诉中国江铃汽车公司(陆风汽车母公司),指控该公司的SUV陆风X7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RangeRoverEvoque)的外观。捷豹路虎所属的印度塔塔集团的一位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已就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向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法院提起诉讼。

实际上,路虎首次起诉时间是2015年12月,这件事,要从陆风X7首次亮相说起。

2014年广州车展之前,你无法想象可以用不到15万买一台"极光",2014年11月20日,广州国际车展开幕,陆风X7首发亮相,这时,路虎极光还在以进口车形式销售,需要加价15万元才能买到,提一辆现车曾经最高要掏80万元,接近一辆Q7。

2015年8月6日,陆风X7正式上市,售价为12.98-14.78万元,该车与2015年2月1日上市的奇瑞路虎揽胜极光在外观上有极高相似度,而后者的售价区间为44.8万-58.28万元。

从消费人群的定位与价格区间上来看,无论是进口极光还是国产极光,都不会与陆风X7产生直接竞争。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陆风X7正式上市前,网络上调侃不断,潜在车主屡屡被耻笑,但该车上市之后,消费者和媒体真正体验过陆风X7后,对这款车的评价却变得非常正面。事实证明,这是一款不错的车。

围绕"寒门贵子"的专利之争

在中国汽车市场,陆风汽车肯定不算主流车企,如果没有热销车很可能遭遇倒闭危机,陆风X7可以称得上"寒门贵子",但因为其与路虎极光外观相似度极高,路虎汽车并不是无动于衷。二者的争斗在陆风X7申请到外观设计专利之后就开始了。

2013年11月6日,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为陆风E32车型(陆风X7上市前的代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14年4月23日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

2014年7月,路虎申请判定陆风E32专利无效。为什么要申请判定陆风E32无效呢?因为路虎在2011年11月24日就申请了极光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2年8月29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公告。并且,2015年8月,路虎的设计师又一次申请判定陆风E32专利无效。

而江铃控股也在2015年2月申请判定路虎揽胜极光的专利无效。

此外,在陆风X7上市后的2015年12月,路虎还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江铃控股和陆风的经销商,待到2016年3月,路虎从海淀撤诉,又转到北京朝阳区起诉江铃控股及陆风经销商。在案件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之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于6月3日对路虎极光和陆风X7专利均无效的判定引起轩然大波。

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说了三遍之后告诉你,为何路虎极光的专利也无效,是不是偏袒?

剧情反转 有法可依

针对江铃的外观专利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路虎及其设计师提出的两件无效请求合并做出第29146号决定,针对路虎的外观专利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29147号决定,判定二者皆无效。

判定依据是这样的:

专利法第24条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问题来了,"路虎揽胜Evoque"在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举行的广州国际车展公开展览,它应该在2011年6月21日前申请专利,结果,路虎在2011年11月24日才申请专利,也就是说,申请晚了,那就丧失了新颖性,变成了现有设计,这个专利就是无效的。

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根据上述规定,陆风X7的设计与极光很相似,是国内外公众皆知的设计,是现有设计,不应当被授予专利,因此,判定其拿到的专利无效。

那么就会有人问了,路虎极光申请晚了,陆风X7申请的时候这种设计已经变成现有设计了,为啥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给他们核准了呢?这是因为:国内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只要申请人提出来,形式条件符合了,就给授权。等到发现问题,由当事人提出来,再进行审查。

AutoMirror车镜认为,如果说陆风X7抓住了路虎极光申请专利的漏洞,不如说这是一种技巧与策略,这里并不是要赞美陆风汽车怎么样,而是在说一种普遍存在的商业行为,中国企业的商标和产品也会在国外被别的企业注册或仿制。

不会是最后一次交锋

当然,“双方专利无效”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的判定,至于双方的诉讼,还要看二者在法庭上的交锋。

不过,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依法判定来看,既然双方的专利都无效,陆风抄袭路虎的说法就不存在了,因为双方采用的都是“现有设计”,就像不同的生产商都生产圆形且一个尺寸的篮球一样,不同之处只是体现在商标、用料和价格等方面。

AutoMirror车镜也了解到,这并非是陆风和路虎首次过招。

因陆风汽车注册的英文商标"LANDWIND"与路虎的"LANDROVER"十分相似,2006年,捷豹路虎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了对商标注册异议。过程很复杂,只说结果吧,2010年第一轮判定结果出炉,获胜的是路虎。

陆风不干了,于是,向欧盟异议评审委员会上诉,最终,2011年6月,陆风汽车赢得了"LANDWIND"使用权,并在欧盟正式注册。陆风获胜的关键理由是--由于陆风的欧洲代理商LWMC公司早在2008年在与路虎的商标纠纷案中获胜,因此再判陆风输显然是自相矛盾。

总的来说,这一次风波再一次把两款车型炒热,一款是路虎极光,可惜其销量情况并不乐观,也许这也是路虎孜孜不倦"攻打"陆风的理由之一吧;第二款车就是陆风X7,该车受制于产能,满足不了市场积极的购买需求。

其实,抛开外观来说,AutoMirror车镜还是那句话,这款车确实还不错,是一款有内涵的车型。陆风X7上搭载了首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8AT变速器,据悉,陆风汽车作为联合申报单位,正在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推荐申报今年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名称是:前置前驱8档自动变速器(8AT)研发及产业化。

无论"路陆相斗"的结果如何,消费者获得的实惠和陆风汽车对中国汽车技术进步所做的努力还是值得肯定的!正是有了陆风这样的自主品牌车企的努力,合资或进口车的价格才能低到今天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