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克4S店不退定金 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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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9 13:35
深圳领克4S店,还我定金!2025年1月5日,怀揣着对新年驾驶新车出行的美好憧憬,我走进了深圳领克4S店。本以为这将是一段愉快的购车之旅,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令人无比糟心的消费纠纷。那天,店里的销售员热情地接待了我。在了解我的购车需求后,他向我推荐了2025款1.5T领克03冠军版pro,并信誓旦旦地给出了极具吸引力的购车方案:商家包上牌、包购置税、包保险(商业险全险),我作为购车者只需首付10000元就能提车。更让我心动的是,他承诺只要当天支付3000元定金,就能在春节以前提车回家,让我能开着新车欢欢喜喜过大年。在这样的承诺下,我没有太多犹豫,当场支付了3000元定金,满心期待着新车的到来。然而,仅仅过了5天,也就是1月10日,销售员告知我按揭通过的额度有点低,需要我提高首付额度。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瞬间警觉起来,这明显与当初约定好的购车方案大相径庭,我不禁觉得这是他们欺骗消费者的手段。当初谈好的条件,如今却随意更改,这让我无法接受。于是,我明确告知该销售员,如果商家不能履行原来的约定方案,我就只能终止购车,并且要求他们尽快退还我支付的3000元定金。毕竟,是商家单方面违反了最初的约定,我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让我愤怒的是,从那之后,商家便一直对我的要求不予回复。我一次次地主动联系,却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从1月10日到现在,日子一天天过去,春节也越来越近,我不仅没能等到提车的消息,连自己的定金也拿不回来。商家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他们为了达成销售,随意许下承诺,而当无法兑现时,却选择逃避问题,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这不仅伤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信任,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定金的相关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这次事件中,深圳领克4S店没有按照约定的购车方案履行义务,导致我不能实现购车的目的,他们理应退还我的定金,甚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我也曾试图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希望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妥善处理这次纠纷。但商家的冷漠和无视让我彻底失望。现在,我只能通过各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在此,我也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各种消费诱惑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仔细斟酌合同条款和商家承诺。同时,我希望深圳领克4S店能够尽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我联系,退还我的定金,给我一个合理的交代。我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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