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克07 EM-P新车未提就被撞 维权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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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4 13:53
本人于6月7日在领克体验中心下定一台领克07emp(halo银外白内),7月6日销售通知到门店验车,满心欢喜到店完成了验车和购车手续,约定保险生效办贷款后随时提车。
结果7月8日上午收到车辆被撞通知!
到店销售称“车辆应该是被外卖员或快递员撞到”只有一段不清楚的监控,监控时间是7月6日晚七点半,发生事故两天后才通知我!?车身多处刮花,门板凹陷变形,新车变事故车,门店保管严重失职!新车在交付前,4S店有绝对的保管责任!如此低级错误,管理混乱可见一斑!对接人员轻描淡写,不以为然,仿佛只是蹭掉点漆,全程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当我要求合理解释和赔偿方案时,态度敷衍、推诿!
协商过程无比糟心:
• 店长避重就轻、态度傲慢,企图蒙混过关!要么暗示是“意外”难免,要么含糊其辞说“修好就行”,甚至话里话外想让我接受这台事故维修车?!我买的是全新车,不是事故翻新车!他们的失误凭什么让消费者买单?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2条,我要求店内换新车+依法补偿,店长仅给出一次店内基础保养和一张亲友券,并用换车威胁我,说我不答应就不给我换了。至今没有提出任何有诚意的赔偿方案,导致原定用车的时间至少要延期一个月,还不得不更换贷款方案,耽误我的时间、精神损失、新车变事故车的贬值损失,延期交车违约责任只字不提!这样的领克中心毫无诚信可言!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血泪教训与警示:
1. 提车前务必确认车辆状态! 再信任也要眼见为实!谁能想到4S店内部能出这种幺蛾子?
2. 购车合同要看清责任条款!特别是提车日期和关于车辆交付前保管风险转移的约定(通常都在交付时转移,但店内保管不善明显是店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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