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精华帖)帖子: 帖 |  回等级:爱车:

GLK300变速箱进水,4S店和厂家都无法得知事故原因

点击0|回复0

发表于 2017-08-03 18:55

事情从2017年的6月24日说起吧,那天周六,我在妈妈家吃过早饭下楼开车准备回自己家,车身没有任何异常,车启动时也没有任何异常,车辆没有任何报警系统提示,但是车子开出十几米后,小区里第一个转向时车底异响并伴随抖动,后面的几个转弯都有同样的情况,因为母亲家到自己家只有两三公里的路程,只有小区里有几个转弯,外部道路基本直行,直行时没有任何异常,所以车子开回自己家后便和爱人一起将车送到4S店进行维修,当时在店里等了三个多小时吧,说一时半会检查不出什么情况,所以便离开,此后的每个周末都去4S店询问情况,一直都没有查出问题,直到7月20号店里通知我是变速箱进水了,和店里简单沟通一下之后,便在得知消息后几分钟向平安车险报了案,21号我去4S店第一次做了笔录,25号第二次去店里做了笔录,第二次做笔录的保险员一直劝我撤案,还联系外面的修理厂,说可以维修变速箱,(可是我明明听见电话另一边说没有修过这款车的变速箱,不敢保证)反正就是一直劝我撤案,说我这个情况基本赔不了,我表示不想撤案,不能赔付需要理由。第二天,26号跟我说不能赔付,拒赔理由是根据: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第十条第四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这点我太不能接受了,所谓故意对于我来说根本不存在,首先我没有故意不通知,我在车辆出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就送去修理,得知变速箱进水第一时间进行报案,所谓重大过失,保险公司认为车辆维修一个月才发现进水,拖延时间较长导致变速箱生锈损失扩大,但这并不是我造成的,作为一名普通的机动车驾驶员我没有资格和权利,也没有专业的技能去要求4S店对车辆维修的程序和手段方法,我只能完全信任奔驰中国授权维修机构。保险员一直在说如果24号报案可能当时发现变速箱进水换两遍油就好了,也不会导致停放一个月才发现,变速箱已经生锈。但是可笑的是24号我根本不知道事故原因啊,我报案说什么?说我车抖我要报案?所以我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我的车上了车损险,赔付金额是263440元,是可以足额赔付变速箱的,车损险不是强制保险,我有意识给车上车损险就是希望能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得到保障。如今保险公司以拖延报案时间拒绝赔付我觉得是不合理的。因为我现在有孕在身,估计整个孕期都要和保险公司纠缠此事了,所以希望借助各方力量得到帮助!随着孕期周数的增加感觉身体和精力上越来越匮乏,而在这期间我还多次自己驱车20多公里到4S店询问车辆情况,包括接受询问笔录。到现在自己可能要面临十几万的维修费用~

积分:(精华帖)帖子: 帖 |  回等级:爱车:

发表于 2019-08-14 20:54

此回复已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