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牌防爆轮胎高速上突然爆胎 车主索赔遭拒
点击0|回复0
发表于 2026-05-20 10:00
近日,青岛车主郭先生向媒体反馈,“五一”假期,他驾车在高速行驶时左前轮配备的马牌防爆轮胎突然爆胎,然而在索赔时却遭到了拒赔。
据郭先生描述,5月5日一早,他驾车行驶至距离日兰高速泗水收费站约5公里处,车辆左前轮突然爆胎,车辆仪表盘出现故障提示,左前轮胎压迅速变为0。当时,车载监控视频清清楚楚地记录下这一幕,路面平整,无异物,无撞击,一切正常。由于正值“五一”假期,郭先生在泗水收费站口下了高速呼叫了拖车救援。
而这条轮胎是2024年7月在青岛市南区轮库绍兴路店更换的马牌防爆轮胎(型号225/45R17V),每条售价1000元,四条总计4000元。使用不到两年,行驶里程不足1万公里,节前刚在4S店做过保养,未发现任何隐患。于是,郭先生将轮胎带回门店,对方拍照上传马牌售后。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厂家的回复来得比救援还快——“轮胎遭受撞击,不属于质量问题,不予理赔。”
对此,马牌轮胎售后工作人员解释称:该轮胎已超出一年延保期,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工程师通过远程图片鉴定,判断轮胎系前期撞击遗留隐患,在高速行驶中因过热导致爆胎。"如果车主不认可图片鉴定结果,可以将轮胎实物寄到技术检测中心做进一步检测。"
双方多次沟通后,门店与厂家仅同意酌情补偿部分费用与礼品,郭先生拒绝接受,并要求对剩余三条轮胎做安全检测、赔偿相关损失。
下一主题:大众厂家该管管了 承诺得实现啊


京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