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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以后车主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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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11 10:30

发生交通事故还涉及到有人员受伤,是最让人头疼的,这个就是法律、风险、道德之间互相的折磨。

我如果给他垫了这个医药费,我有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那我如果就是不闻不问,我自己的良心也会受到谴责。

我搜了些资料跟大家分享一下,这垫付医药费和不垫付医药费分别都会有哪一些损失或者是风险。

首先从法律上的角度来说,这个车主是没有垫付的义务的。

这个《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就是规定的,这个垫付是可以由交警来通知保险部门,或者说是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的。

但往往我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都是一个人躺在地上,你陪他去医院,然后他们的家属就会说你把我的家人给撞了,你要么把钱掏出来。

那我就先从这个情况来讲,如果我们垫付医药费,有可能会带来哪些损失或者是风险。

首先第一种可能性就是垫付的钱拿不回来了,这伤者不给医院的收据和发票,如果我们自己垫付医药费找保险公司报销没有凭证,赔不到钱,但是前面的钱也的确是花了出去,那这是一种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带着伤者去医院的时候,这个责权还没有定得非常清楚,你把钱垫掉了,最后判定是被你撞的这个人是全责,我车主是无责的。

那好了,你钱垫掉了保险公司又不会赔你,那个伤者你要去问他要回来,又是一份良心的煎熬又是漫长的司法纠纷,这个也要考虑到。 

那么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我第三者责任险比如说保了50万,它这个医药费是65万,那我65万钱已经掏出去了,保险公司给我50万一减,还有15万就这么贴进去了,这是一个风险。

那和这个情况比较接近的就是说你去医院采取各种各样的治疗、配药,它其实是什么甲乙丙不是分类型的嘛,它不是所有的治疗项目和费用都是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

这个需要提前和保险公司打个电话确认好,这个项目、这个清单是不是可以理赔的,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我随便打几个比方,比如说护工费,比如说核磁共振费,很有可能你这个保险公司它只负责X光的那个检测费,核磁共振就是要你自己承担的。

那其实类似的还会有很多,那比如说你们私下调解这个费用超出了,或者说这个伤者来起诉自己去理赔,然后这个起诉中间的这个费用又被扣掉了,赔的不足额,钱垫出去有一部分自己就损失掉了。

听了那么多好像我们觉得那不应该垫付,反过来跟大家讲讲如果不垫付会有什么损失。那今天我们不从这个良心道德的角度来讲,我们就单纯从这个事情本身的角度来讲。

第一个就是说拖延伤情,你想不好,不垫付,然后有的医院说你不付医药费,那我不治疗或者怎么样,我们医院还欠着钱呢。

碰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原来是受伤,后面变成死亡了,这就比较麻烦,这是额外的损失。

还有一个就是伤者和他的家属不配合,你不垫钱,人家肯定是心情很不好,你还撞的我或者怎么样,以后要什么单据,配合取证这方面的东西想必是困难重重。

那接着刚才那种情况往下讲,如果伤者他被你搞得这么心情不好,他不肯接受这种调解,也不愿意跟你说清楚这个到底这个任责的比例是多少,谁主责,谁次责或者怎么样,非要和你打官司。

好了,你这个车子就被交警扣在那边,要等官司打完了才能拿回来,这个清官难断家常事,那这种小事情反而判案时间特别特别的长,你车子一段时间没用,它的折旧继续往下面走也是损失,大家不要忽视。

那再一个就是这个打官司的时候,基本上伤者的赢面是比较大的,然后最后的解决办法还是保险公司出面来赔付他们该赔付的。

你这么绕了一大圈,结果完全是一样,但是时间摊进去了。万一各位朋友有什么重要的这种项目在跟,有很重大的生意要谈,这个时间有可能会被耽误。

搞得不好人家还冲到你公司门口,说XXX谁你给我出来,这也是非常耽误事情,这种耽误事情你是要按照机会成本来算的,它的损失有可能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大。

所以说在我看来出了人伤相关的交通事故不在于垫付还是不垫付,而是说我们能够用一个比较妥善周全的方法来处理。 

那么我们车祸之后到底怎么样让自己处于主动,既不被别人坑,也能够比较顺利的让双方和和气气的把这个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