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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帕萨特发动机异响承诺的手机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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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09 16:40

2015年2月5日,本人在上海大众萧山浦发4S店购买了一辆新帕萨特汽车,一开始自己没注意,过了几天朋友说你的车为什么发动机声音这么大,然后就听了下,的确很大,哒哒哒哒的,还有感觉发动机有点擦牢的声音,然后去了4S店那边的售后说正常的。但是我听了别人的途观,CC,迈腾,帕萨特都没这么响啊。然后昨天看新闻,看到上海大众一辆凌渡,也出现了这个问题,在媒体的介入下,4S店承认了发动机那边有问题。所以,请你们平台帮忙叫4S店检查一下,我的车子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个声音到底是不是跟那个凌渡一样,也是发动机的缘故!因为这种部件在车子上是十分重要的。看到官网那边有购买新帕萨特送iphone手机的活动,然后联系上海大众总部咨询这个活动,总部给出的答复是:2.5号买的车的确可以拿到一只手机。随后我联系了浦发4S店,店里一口咬定没有这个手机,已经给你折价了。但是,但是购车的时候,销售根本没跟我提起过这个活动的事情,合同上也没有写明,更没有折价一说。所以请平台帮忙我们消费者,能得到一个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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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29 14:25

我也正在投诉 这是我查阅的部分法律知识,首先,经销商扣留大礼包,对厂家而言,是一种违约行为。生产厂家随汽车附赠手机的目的是为了促销,手机的最后归宿有且仅有是购买该品牌汽车的消费者,汽车手机这两种本来不同的标的物,据此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综合体。这一结果的实现,当然应以经销为途径,以经销商为媒介。对此,经销商在与生产厂家达成经销协议时是明知的。然而,经销商却没有按生产厂家的要求,保证手机的最后归宿有且仅有是购买该品牌汽车的消费者,而是将手机扣留”,已构成违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履行合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经销商必须对生产厂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将手机交给消费者。      其次,经销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处分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亦即经销商在进行销售活动时,具有如实告知消费者购买汽车将附赠手机的情况,由于经销商没有声张,表明经销商对此未能尽到告知义务,或者说所尽告知义务存在瑕疵。此外,消费者要与不要手机的意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