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悦翔V3经销商将事故车当新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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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2 16:54
我在15年月底在长安汽车4S店购买一辆悦翔V3,交车时因为比较相信4S店,没有仔细查看车辆,在使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后再一次偶然中发现前防撞梁是弯曲的,上面有明细显的碰撞痕迹,当时我找了当时卖车给我的4S店副总,副总回避这个事情,今年5月份,我联系了长安总部的售后,说明了车辆情况,当时总部售后指派我到长安汽车4S店。到4S店后,售后服务人员先是指责我车辆发生过碰撞,前塑料保险杠换过,并且车身前保险杠和车身有多处碰撞痕迹,但车子买来后,一直都是我自己开,从未碰撞、维修和出险过,支持各种查询和勘察,听我这样说后,4S店人员又改口说车辆的前保险杠是原厂部件,并在保险杠内侧找到原厂出场标签,但还是指责我发生过碰撞,在没有破坏前塑料质地的前保险杠的前提下,把后面的铁质防撞梁撞弯曲变形,并且在前保险杠上也未留下痕迹;整个沟通过程中4S店的一位售后专员的态度极差。试问谁会在车辆发生事故后找4S店索赔,而不去保险公司索赔,车辆每年保险都买全险,而且发生碰撞后前保险杠没有痕迹和破损,但防撞梁却弯曲变形。从查验后总部和厂家未和我联系过。结合4S店副总及查验车辆的种种情况,很可能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过碰撞,导致车辆的前保险杠和防撞梁破损和变形,4S店售后通过渠道取得一个新的原厂保险杠,装上后未对防撞进行更换,也没有告知消费者,将事故车当新车出售,当消费者得知后又极力掩盖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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